2022-11-25 09:30:11
尊敬的投资者: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我司拟调整华夏理财龙盈固定收益类专属7号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8212400701)相关要素,具体如下:
一、产品条款修订
本产品说明书中关于产品要素的条款主要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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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产品名称 |
华夏理财龙盈固定收益类专属7号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 |
华夏理财龙盈固定收益类专属7号理财产品 |
产品简称 |
龙盈固收专属7号(三个月定开) |
龙盈固收专属7号(每日开放) |
业绩比较基准 |
3.15%-3.75% |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全价(总值)*90%+7天通知存款*10% |
超额管理费 |
扣除各项费用后,本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过3.75%的部分,50%归投资人所有,其余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 |
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超额管理费。 |
发行范围 |
重点分行发行 |
全国发行 |
开放期 |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含)起连续3个工作日 |
每个工作日开放。 |
开放日开放时间 |
通过华夏银行/华夏理财购买的,每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为9:00-17:00。 |
通过华夏银行/华夏理财购买的,每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为9:00-15:30。 |
撤销规定 |
开放日17:0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
开放日15:3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
份额净值公告日 |
每周五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每周五份额净值,如周五为非工作日,则公告周五上一个工作日的份额净值。如当周没有第3个工作日,则顺延至下1个工作日。 产品开放日后第2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产品开放日的份额净值。 产品到期/终止后的第2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产品到期/终止日的份额净值。 |
每个工作日公告上一个工作日的份额净值。 到期/终止后的第2个工作日为份额净值公告日,公告产品到期/终止日的份额净值。 |
投资范围 |
固定收益类:80%-100% 权益类:0-2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0-5% |
货币市场工具:0-100% 标准化债权类:0-100% |
投资对象 |
本理财产品将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及资产管理产品。 |
本理财产品10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 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CD)、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认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本产品将同步修订完善说明书如下条款:
1、修订在华夏理财直销渠道的认(申)购交易规则,通过华夏理财直销渠道认(申)购时,投资者撤销认(申)购的本金到账时间从实时到账修改为2个工作日内到账。
2、修订《产品说明书》“二、投资对象”中的部分条款,包括:根据监管要求,将“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理财产品调整至上述投资比例内”调整为“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将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调整至上述投资比例范围内”;增加“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定义。
3、修订《产品说明书》“五、认购、申购、赎回”中的部分条款,包括:增加“拒绝或暂停认(申)购的情形”;增加“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以及其他内容。
4、修订《产品说明书》“七、理财产品估值”中的部分条款,包括:增加估值原则条款;增加估值错误的处理规则;以及其他内容。
5、修订《产品说明书》“九、信息披露”中的部分条款,包括:提示投资者可从理财产品代销机构处获取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增加“在理财产品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以及其他内容。
6、将“业绩基准”调整为“业绩比较基准”。
7、增加“托管费”、“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公式。
8、增加摆动定价机制,当理财产品遭遇大额申购或赎回时,产品管理人可以启用该机制。
上述调整中,超额管理费条款修订将于2022年12月2日(含)生效,其他条款修订将于2022年12月1日(含)起生效。
二、新增Z份额并开展费率优惠
本产品将增设Z份额,具体信息详见理财产品说明书,Z份额销售手续费率优惠至0.00%/年,优惠期间自2022年12月1日(含)起,另行公告止。
若本产品投资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内容,请于2022年12月1日通过销售渠道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则视为对上述公告内容无异议且同意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对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
特此公告。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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